“政府搭台,经济唱戏”,已是多年来中国地方政府的经验。但是按照云南省茶叶协会秘书长邹家驹的看法,政府的动作并不总是恰到好处,如果政府之手的过度介入,或许会弄巧成拙。
云南据考为世界茶树原产地中心,人工种茶有1700多年历史。据史籍记载,滇南之茶均集散于普洱府,然后运销各地,故以普洱茶为名。而在漫长的历史中,云南晒青茶在长途贩运贮存过程中自然发酵,形成了特殊的品质和味道,这种自然发酵的普洱茶,后来被称为生普,已有数百年历史。上世纪50年代,香港出现人工发酵的普洱茶,云南省则于1974年在昆明茶厂试验生产人工发酵普洱茶,被称为熟普。
而21世纪以前,普洱茶由于其产量小、价格低,并不为人重视,“普洱茶”虽然有其名,但并无确切的定义。
2003年3月,由云南省茶协等单位制定的云南省普洱茶地方标准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普洱茶是以云南省一定区域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为原料,经过后发酵加工成的散茶和紧压茶。这个定义,包括了人工发酵(生普)和自然发酵(熟普)。
其中的核心概念是后发酵,云南省政府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主任助理程达写道:普洱茶由于其特殊的后发酵过程在底物氧化和微生物参与的双重作用下,茶叶中的各类化学物质发生了变化,形成了新的特征性成分,除了构成普洱茶独特的汤色、香气、滋味等不同风味与品质外,同时也构成了普洱茶不同于其他茶的生理活性物质。
换言之,“后发酵”(包括自然发酵和人工发酵),是普洱茶区别与其他茶——绿茶(不发酵)、全发酵(红茶)、半发酵(乌龙茶)的特质。
“03标准”公布之后,邹家驹说,其时并未引起太大争议。然而,随着2004年普洱茶陡然升温,标准问题却成了众矢之的。
程达说,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要求重新修订标准。一些企业认为,原标准的某些指标设置过严,如水分指标。一位茶企老板就公开说,水分少一个百分点,每公斤茶叶含量就得多1个百分点,这给企业带来了损失。而实际上,如果水分过高,则可能导致茶叶在贮运中霉变。
然而,对原标准的不满的核心问题还是普洱茶的定义。原标准未将未经发酵的生茶纳入普洱茶。
程达解释说,制作生茶,最简陋的只需一个灶和一口锅等简单工具,投资最低几十元即可。将晒青毛茶经简单处理压制后即可制成成品出售。而生产熟茶,不仅设备、技术、生产和存放场地要求高,且需一次性收购较多原料,生产周期通常需45?90天,因此需较大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这显然是那些急功近利的生产商所不喜的,他们首先要求修改标准。
受政府委托,程达负责组织新标准的制定,他组织了省内15名专家,并收集了大量样本做试验。试验显示,普洱茶的特殊风味和品质,包括较其他茶叶为好的降血脂功能,均与其后发酵工艺有关,“后发酵”正是普洱茶的工艺特征。
在专家组内,支持与否定将生茶纳入普洱茶的人各分一派。主张晒青茶不能算普洱茶的观点认为,晒青茶属于绿茶,是中国茶叶界几十年来的共识和基本常识,不能混为一谈。要对科学、对消费者负责。
持晒青茶应该算普洱茶观点的说,古时候的普洱茶就是指晒青茶,应该尊重历史。如果仅包括后发酵茶,那么普洱茶的历史就只有几十年,而不是几百上千年。主张标准宽松的人还担心,门槛高了,减少了企业,减少了业绩,难说要承担搞垮普洱茶的责任。
程达后来提出一个折衷方案,将经后发酵加工的称为“普洱茶”,而将晒青茶(生茶)称为“原普洱茶”,是普洱茶的初始产品。
这一折衷方案获得专家组的一致认可,但最终仍未过关。程达回忆,一些企业展开了“活动”后,方案报到省质监局,后者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一位主管官员写了一份报告给省领导,并获得了批示。
“获得了尚方宝剑”(程达语)后召开的评审会,主调转为倾向于将生茶纳入普洱茶。
一位评审专家回忆说,当时在会上他接到一个短信:“
反对声并不足以阻挡新的普洱茶综合标准于2006年由云南省监局颁行。普洱茶被定义为“以符合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按特定的加工工艺生产,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普洱茶分为普洱茶(生茶)和普洱茶(熟茶)两大类型。
这位评审专家回忆说,在最后的评审会上,国家茶叶质检中心主
另一个问题是,新标准也与农业部2004年4月颁布的农业行业标准冲突,后者将普洱茶定义为“以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俗称‘滇青’)经熟成再加工和压制成型”。其中“熟成”即指人工贮存10年以上或经人工渥淮发酵”,这一规定甚至比云南03标准更严格。
农业部茶叶生物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教授李立祥也认为,生饼(生茶)不是普洱茶,实际上它应划为绿茶的一种。因为,普洱茶最关键的是它特殊的生产工艺,也就是在渥堆过程中,特定的环境下会促使一种特殊菌类的生长。而生饼即使储藏一段时间,由于环境的不同,不一定能够达到普洱茶那种菌类构成。
邹家驹说,普洱茶标准本来是一个科学问题,但政府和企业出于各种利益去掺合进来。这个定义迎合了厂家和茶商的需求,埋下了一个大隐患。